行业信息
2024年,浙江某市政工程公开招标,A公司以报价980万元成功中标,排名第二的B公司报价995万元。
按照程序,A公司在中标后应于30日内与招标方签订施工合同。但A公司在内部评估后发现: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按980万的报价履约将会亏损约60万元。A公司遂以"投标时报价失误"为由,拒绝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招标方援引《招标投标法》第60条,没收了A公司的投标保证金12万元,同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报告了这一情况。
三个月后,A公司在参与另一个政府采购项目时,因"有不良行为记录",在资格审查阶段被扣分,最终未通过资格审查。
A公司负责人后来感叹:没想到中标后不签合同,后果会这么严重。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常见没收情形: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如要求涨价);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目前,全国已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的不良行为会被记录在案。
本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名单:部分省市建立了"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制度,被列入后该地区政府采购项目将被限制参与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发改委建设的"信用中国"平台会归集招投标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
金融机构贷款评估:银行在评估企业贷款申请时,有招投标违约记录的企业会被扣分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拒签合同还可能导致招标方提出民事赔偿,包括:重新招标增加的费用(招标代理费、评标专家费等)、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常见情形: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战争、政府行为(政策重大调整)。注意:企业自身经营困难、资金紧张不属于不可抗力。
操作建议: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向招标方发送书面通知,附上证明材料,明确援引《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主张免除责任。
如果合同无法签订的原因是招标方造成的(如擅自更改实质性条款、大幅压缩工期),中标方不承担拒签责任。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投诉。
如果中标结果存在重大错误(如计算错误导致报价失误,而非企业主观恶意低报价),中标方可在说明情况后与招标方协商解决。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错误",否则很难被认定为正当理由。
问题是否可以解决?(资金困难可以通过融资解决吗?)
拒签的代价(保证金损失+信用损失)vs 履约的损失(预计亏损额)哪个更大?
在正式发出拒签通知前,先与招标方项目负责人沟通,说明真实原因,争取对方理解。如果对方同意"双方协商解除",可签署解除协议,避免保证金被没收。
通知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标日期和中标内容;拒签的具体原因;援引的法律条款。通知方式:书面文件(盖章后)+ 邮件双渠道,保存送达证明。
如果已签署解除协议,跟进保证金退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做好应诉准备。无论结果如何,都要在企业内部建立"投标风险评估机制"。
成本测算:认真核算项目成本,预留合理利润空间(通常10%-20%),不要为了中标而报出"亏本价"
履约能力评估:评估企业当前的产能、人员、设备是否能够满足项目要求
合同条款评估:认真阅读合同草案(通常随招标文件附送),如有不合理条款在答疑阶段提出
实行"双人复核"机制:一人计算报价,一人审核
重要项目投标前,由管理层集体决策
避免"先中标再说"的心态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启动合同签订准备工作
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履约保证金
如遇履约困难,尽早沟通,不要等到拒签的最后一步
中标是结果,履约才是目的。投标保证金被没收是小事,企业信用受损才是大事。一旦上了黑名单,企业在招投标市场中的空间会急剧缩小。
最根本的解决之道,是在中标前认真评估、理性报价,不要抱着"先中标再说"的心态参与投标。投标是一场商业行为,不是赌博。中标后能不能履约,应该在中标前就想清楚。